打造首善之区 建设品质薛城 薛城区医保局全力推进全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当前速读

来源:鲁网 2023-06-21 19:20:20

6月21日下午,薛城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增进民生福祉 创建满意薛城”基本医疗领域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薛城区网络安全保障中心主任张生主持,薛城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张成宝,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刘宏伟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会上,张成宝介绍了有关政策调整和服务优化等情况。

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到6月30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省、市医保局相关规定,薛城区再次延长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至2023年6月30日,凡在6月30日之前缴费参保的居民均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医保报销)。在2023年7月1日-11月30日期间缴费参保的,当年待遇享受等待期由原来的3个月缩短为30天(含缴费当月)。

再次提醒尚未参保的城乡居民,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参保缴费,以保障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医保缴费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薛城区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今年财政补助再提高30元,达到640元/人。每年连续缴费者,住院报销比例每年可增加1个百分点(最高增加5%)。只要居民在6月30日前缴纳了2023年居民医保费,居民就可以享受2023年一整年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保障居民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异地就医取消审批手续

整合异地就医人员分类。将异地就医人员整合为两大类:一类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异地居住、生活、工作超过6个月的人员,包括异地就医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另一类是“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临时在外就医人员,包括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旅游、探亲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这种简化分类更易理解和区分,极大方便了群众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取消异地就医审批手续。对于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取消转诊转院证明及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材料;对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取消户籍、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备案制,参保人可在备案就医地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且一次备案长期有效。

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渠道。参保人在省内临时异地就医不需要备案,省外异地就医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枣庄医保小程序、医保经办窗口等途径办理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枣庄医保小程序、医保经办窗口、医保热线等途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即可办理。原则上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6个月后方可变更长期异地就医地。

职工门诊共济起付标准当年可累计

薛城区建立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推动将门诊多发病、常见病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应提高门诊医疗服务可及性,减轻群众特别是减轻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的负担。通过建立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等制度,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

薛城区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对纳入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设置一定的年度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实行当年累计计算;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50%,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统一提高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1500元,年终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若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未达到起付标准,此次门诊费用不进行报销,但本次产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可累计进入本年起付标准。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薛城区作为首批试点开展职工长期护理险工作的县域,区医保局始终将长护险的推广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致力改变“医院不能养、养老院不能医、家庭无力护”的困境,在不断完善职工长期护理险的同时,尽快推动居民长护险制度在薛城区顺利实施,目前薛城区已获批全省首批居民长期护理险试点,相关政策将于近期出台。

参加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人员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过治疗不能康复,可申请进行失能评定。经评定达到一定标准后,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上门护理和居家自主护理。符合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发生政策范围内的护理费用,不设起付线,按床日付费,实行最高支付限额,低于限额的,按实际费用据实结算。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继续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奋斗精神,砥砺前行、主动创新,全力推进全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首善之区,建设品质薛城”贡献医保力量。

附记者问答实录:

记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有这么好的待遇,要如何购买呢?有哪些便捷途径?

刘宏伟:新参保或需要补缴的居民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医保部门(镇街便民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核定应缴费种、应缴费额等明细信息,然后按照税务部门提供以下渠道缴费。

集中缴费期间,连续参保居民可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自助缴费。

1.电子税务局。通过山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进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缴费。

2.微信、支付宝。参保人可通过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山东税务社保费缴费”缴费。

3.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村居、社区的超市、卫生室等便民服务场所安装“裕农通”缴费设备的区域,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银行卡就近办理;或通过扫描银联等金融机构提供的社保缴费二维码缴费。

4.银行柜台。参保人员可凭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任一证件到相应银行柜台缴费(具体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5.办税服务厅。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办税服务厅及设有税务征收窗口的社保费征收大厅缴费。

记者:目前,很多参保群众需要到上级医疗机构或者外地就医,请问异地就医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刘宏伟:当前,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办理相关手续,可直接进行就诊。需要办理省外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通过枣庄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自主备案,也可通过电话(0632-4411575、0632-4481310)等联系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备案,或者到薛城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医保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省外异地就医备案无需准备纸质材料,仅需提供病人的身份证号、就诊医院所在地级市即可完成备案管理。

注意事项:当前因生育及外伤在市外就医无法进行联网直报,需要携带报销材料至参保地所属镇街医保服务站进行审核后参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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