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推进涉外法治建设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3-06-20 15:08:14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郑维炜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建设现代化法治强国的必然要求,是应对复杂国际争端的必要保障,也是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经之路。近期,“两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也对我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培育高水平的涉外法治人才,提升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才能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持,才能充分发挥法治在国际纷争中的战斗力。

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提升国际话语权,扩大国际影响力


(资料图)

法治既是维系国家持续发展的保障,又是提升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的手段。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是有效应对挑战、防范全球性风险的需要,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需要。只有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才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推进我国建设法治强国的目标,推动全球治理变革。

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是提升中国国际话语权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用中国理论阐释中国实践,用中国实践升华中国理论。”当前,国际环境严峻复杂,全球性风险、挑战层出不穷,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特别是某些西方国家,出于维护自身霸权地位的考虑,无视国际法和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滥用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破坏全球正常的贸易秩序。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全球性挑战,中国以负责任大国形象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积极参与、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我国运用法律武器处理涉外事务的能力,提升涉外司法、执法效能,着力提升中国国际话语权。只有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涉外法治体系,用中国的法治思想、法治理论处理国际事务,才能切实维护我国海外合法权益,为我国海外利益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才能真正增强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话语权。

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是扩大中国国际影响力的需要。涉外法治工作面向国际社会,对我国发展的国际环境具有重要影响,是扩大中国国际影响力的有力武器。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危机与机遇共存。面对外部势力的打压遏制,甚至恶意抹黑、中伤,我国必须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提升法治的国际传播效能,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继续扩大国际影响力。涉外法治工作不仅要向世界展示我国的法治思想、理念和法律制度、文化,还要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命题下,提高我国参与、主导国际规则制定的能力,使中国法治成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具有国际广泛影响力的法治体系。只有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才能获得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进而获得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的广泛理解和认同。

涉外法治人才是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基础和根本

涉外法治包括涉外立法、涉外司法执法和涉外法律服务等多个方面,其中涉外立法居于涉外法治核心位置,是涉外法治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涉外领域立法,进一步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法律法规,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目前我国的涉外立法工作已经不足以满足我国国际地位和综合国力的需求,涉外立法工作的迟滞已经成为我国进一步获得国际话语权、扩大国际影响力的阻力,特别是面对某些国家的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我们缺乏有效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同时,我国涉外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由于跨国境、跨法域,面临的问题难度和挑战更大,也更复杂,这就对涉外司法执法和法律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我国涉外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人才都相对匮乏。因此,快速补足涉外法治短板,深入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建立一支高质量、高水平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

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人才已成为化解问题的关键因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涉外法治人才是开展涉外法治工作的必要条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涉外法治人才不仅是中国法治的国际传播者,也是中国法治在国际社会的践行者和推动者。随着我国国际交往和国际贸易数量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国门,其海外利益需要专业人才运用法律武器予以保障。但是,我国目前涉外法治人才存量偏小,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能力和经验仍有不足,涉外法治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同涉外法治建设快速发展的需求不相匹配。我国亟须建立起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培育出具备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水平的法律队伍,完善涉外法治人才梯队建设。只有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投入,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力度,才能夯实涉外法治人才的基础,为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有效支持和保障。

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是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有力保障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在涉外法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以培育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为目标,以深化国际合作与国内协同为主要途径,科学制定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规划,深化涉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尽快尽早培养出能战能胜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只有具备完善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培育一大批具备全球视野、熟知国际法和国际规则,能够在涉外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各个环节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涉外法治才是有源之水,有本之木,才能为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根本保障。

人民至上是中国法治的根本初衷,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应坚持政治引导、思政铸魂,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主导地位和统合作用,确保思政教育贯穿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培育出政治过硬、德才兼备、能斗善斗的涉外法治人才。

国际法是涉外法治人才在国际社会战斗的武器,加强国际法学科建设是重中之重。首先,要提升国际法学科在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地位,加大国际法学科的建设力度,加强国际法学科的交叉融合,彻底扭转国际法学科的弱化现象。其次,要加强国际法的研究和运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构建创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法体系,为涉外法治工作提供法律基础和理论支撑。最后,要紧密结合国家需求,完善国际法学科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国际法治工作队伍和人才梯队。

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交叉学科群建设,搭建涉外法治交叉育人平台。要坚持政治品格、道德素养和专业技能的协调统一,推进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推进涉外法治交叉学科群建设。同时,要加大高校与涉外实务部门机构的双向合作,打造涉外法治交叉育人平台,通过与国际组织、外事部门、涉外司法机构合作,打造问题导向的实务课堂,有针对性地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实务性研究和培训,有效推进涉外法治教育与涉外法治实践对接。

加强涉外司法执法人才和法律服务队伍的培养是中国法治走出去的重要保障。相对于涉外立法和涉外法学教育,涉外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更加倾向于实务,是涉外法治第一线,关系着涉外法治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因此,加强其队伍建设和人才储备的紧迫性更为显著。一方面,要继续健全涉外司法执法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一支政治过硬的专业化涉外司法执法队伍。同时,继续加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和培养,完善涉外律师人才库,打造涉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升级版,建设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另一方面,要加强高校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人才培养。高校应聚焦国家涉外法治战略需求,加强与涉外法治实务部门合作共建,加强涉外法治人才梯队建设和储备,快速培养一批对党对人民忠诚、理论功底扎实、熟练掌握法律外语、具备多学科综合性素养,能够及时承担涉外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工作的人才队伍。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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